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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承揽合同中,承揽方有哪些主要责任?

时间:2024-03-21 15:24:03 实用文档 我要投稿

承揽合同中,承揽方有哪些主要责任?

1. 按照约定完成工作并交付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的规定,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并且要亲自完成主要工作,除非合同另有约定或者定作人事先同意。

2. 对工作成果质量负责:《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一条规定,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有权要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做、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 保密义务:承揽人在完成承揽工作中了解到的定作人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技术秘密,应当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不正当使用(参见《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

4. 赔偿责任:如果因承揽人的过失造成定作人或其他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害的,承揽人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参见《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五条)。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第七百八十一条、第七百八十八条

2. 《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五条

若承揽人存在违约行为,定作人能否直接解除合同?

在合同法体系下,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如果承揽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存在违约行为,如未按照约定的时间、质量标准完成工作,或者违反了合同中的其他重要义务,定作人依法享有相应的救济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承揽人存在严重违约,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定作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具体而言,定作人解除合同的前提条件通常包括承揽人明确表示或以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或者在合理期限内经催告后仍未履行等情形。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六十八条明确规定:“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但这主要是针对定作人因自身原因解除合同的情形,对于因承揽人违约而解除合同的情况,应结合以下条款理解:

2. 同一法典的第九十四条列举了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其中提到:“(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承揽人存在违约行为且构成根本违约,严重影响到定作人订立合同的目的实现时,定作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在解除合同时,定作人仍需遵守相关法律规定,避免滥用解除权,并对因此给承揽人造成的合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在承揽合同关系中,承揽方需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切实履行自身的各项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妥善交付工作成果、保守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以及承担因其过错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对于承揽方而言,充分了解并切实履行这些责任是确保合同顺利履行、避免法律风险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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